于寧的札記有說到,對於那些被父母親遺棄,只能在孤兒院長大的小孩,他們在人際發展的過程中是否會因此造成某些影響。又如果,雖然他在嬰孩時遭到家人的遺棄,但是在成長的過程中,是備受養父母或是孤兒院的家人所照顧。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是否能發展出良好的人際關係?或是被遺棄的印象依然深植於他的內心,對往後的發展影響深具?
這個問題我也曾經思考過,在電視新聞或是報紙上都看過,很多傑出優秀的人其實都來自育幼院,我個人覺得,如果在小孩子的發展還來得及改變的階段,養父母或是孤兒院的家人的照顧是很重要的,也能改變那些被父母親棄養小孩的人際關係。可以藉由一些活動或相處,慢慢改變他們對他人的信任,也能讓他們慢慢淡忘他們曾經被遺棄那種不好的經驗回憶。之前上學期也參加社團到內政部兒童之家擔任育幼院的課輔人員,其實院內的小朋友都很喜歡和我們這些所謂的大哥哥大姊姊相處,並沒有因為他們的家庭環境而排斥與他人相處,他們更渴望能有能去關心關懷他們,所以如果他們能接受適當且完善的照顧與教導,我相信那些曾有被棄養的印象一定能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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