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寫:
客體關係論者關注於個體如何在生命早期發展出自我感,並試圖保護其完整性。研究者感興趣的是,過往與重要他人的相處經驗如何表徵出自我的某些部份或面向,進而影響目前與他人的關係。例如:和慈愛祖母間的關係可被視為自我中關愛他人的表徵,反之,和自私祖母間的重要關係,則可能導致自私的自我表徵。
我的感想/心得/疑惑:
讀完這段文章後讓我想到一個問題,如果說我們生命早期與客體間的關係是重要的,並且會影響往後發展。那麼,對於那些被父母親遺棄,只能在孤兒院長大的小孩,他們在人際發展的過程中是否會因此造成某些影響。在他們的記憶中,是否被遺棄的記憶是存在的?如果真是如此,那他們在往後的人際發展上是否就無法真正的信賴他人,無法與他人發展出親密的關係?又如果,雖然他在嬰孩時遭到家人的遺棄,但是在成長的過程中,是備受養父母或是孤兒院的家人所照顧。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是否能發展出良好的人際關係?或是被遺棄的印象依然深植於他的內心,對往後的發展影響深具?
我有這樣的感想/心得/疑惑是因為我聯想到…..
我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想到了幾年前有一位被外國夫妻扶養的中國小女孩,想要回來找尋她的親生父母親。透過電視媒體的報導,我看到了小女孩與養父母間的親密互動。這一幕讓我想到,雖然小女孩在幼年時遭到親生父母親的遺棄,但是在成長的過程中,只要能感受到溫暖,能與重要他人建立良好的關係,被遺棄的那一段記憶或許就不會在她往後的人際關係上造成傷害。例如:無法與他人建立長久的固定關係,或是無法信賴他人。但是,也有可能這樣的傷害在平常並不會表現出來(不容易被人察覺),不過在她的潛意識中對於信任他人或是在與他人的互動中還是會有所保留,並不會將真實的自己完全的呈現在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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